本书是对国内首部中小企业合规评价标准——《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的权威解读和适用指导,由标准起草核心专家组组长、山东大学讲席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原所长谢鹏程等国内知名合规专家领衔,共有567位来自企业、银行、检察院、公证处、公安局、科研机构、国内高校、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专业人士参与编写,89位国内一线的合规实务专家参与审定。全书共300余万字,含1本《总论》、6本《分论》,涵盖了共21个领域的内容,全方位概括了中小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的关键,可作为企业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参考。
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徐林豹参与编写了通用合规篇,文章标题为“中小企业合规建设的困难与对策”。经征得徐林豹律师同意,现将全文呈现给各位读者。
中小企业合规建设的困难与对策
作者:徐林豹
目录分类:通用合规
中小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社会就业的主要载体。但是,中小企业相对于大企业而言,资金实力弱,抗风险能力差,不可能像大企业那样投入大量人力、物业进行合规化建设。所以,落实中小企业合规建设是亟待解决的一个难题。本文旨在通过分析中小企业合规建设的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中小企业合规建设的路径和对策。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和业务规模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具有对市场适应性强、机制灵活,经营范围广泛、行业齐全的特点。目前,中小企业不仅是承载社会就业的主力军,也是成长最快的科技创新力量。据报载,截至2021年年末,全国中小微企业数量达4800万户。全国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数量占全部规模企业法人单位的99.8%,吸纳就业占全部企业就业人数的79.4%,中小企业既提供了大量物质产品和服务,又成为吸纳和调节就业的“蓄水池”。但是,中小企业也同样面临经营成本高,抵御风险能力差,资金薄弱等短板。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决定,这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和重要的内涵组成,是关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能否如期实现的重大战略目标之一。对于作为市场主体的中小企业来说,依法治企,不是企业被动地去适应法律和监管要求,而是要主动地遵守法律、适应监管,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因此,企业合规建设是企业实现长远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而企业合规的内涵“就是要确保企业经营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公司制度及商业伦理,它瞄准的正是企业及其员工的行为。”①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合规建设尤为重要。因为中小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更弱,一次合规风险就可能给中小企业带来难以承受的损失。中小企业合规管理的意义在于:第一、可以让企业稳健经营运行,防范违规风险;第二、有利于让企业员工养成合规化的习惯,避免违规风险;第三、可以约束企业管理者的行为,防止决策失误。
一、中小企业合规建设面临的困难
目前,虽然企业界和法律界对于企业合规建设呼声很高,热情也很高涨,但是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建设路径不清晰、建设方法不明确等因素,中小企业的合规化建设仍面临不少困难。
1.中小企业合规建设面临思想认识不到位的困难
大部分企业的经营者都想企业合规经营,但是对于合规是什么、合规包括那些方面、合规和法律事务有什么不同、如何进行适合中小企业的合规建设等问题并没有清晰的认识。企业合规机制引入我国仅仅十多年时间,直至2018年,我国行政监管部门才开始尝试在企业中全面推动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正因如此,对于企业合规的概念和性质,合规的内容,合规的法律事务的区别等问题,理论界经常存在一些认识上的争议,也存在一些不准确的判断和界定,实务界也无所适从,不知道企业合规具体应该怎么做。比如,有的企业听说要推行企业合规,就把企业法律顾问改称为合规专员,或者让企业法律顾问兼职合规专员,让企业合规专员把相关法律法规整理一下,就认为完成了合规建设。这些企业根本没有认识到企业合规建设涉及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规章制度、人员管理等方方面面,需要制定可行的合规管理规范,构建有效的合规组织体系,完善相关业务管理流程,健全合规风险防范报告机制,弥补企业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漏洞。
2.中小企业偏小的经营规模与复杂的企业合规建设之间的矛盾
中小企业一般经营规模较小,资金实力不强,而目前实务界进行的企业合规建设,往往体系复杂、内容繁多、成本较高,中小企业往往难以承受。比如,把企业合规建设分为企业合规组织体系建设、企业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企业合规审查体系建设、企业合规管理评估体系建设、企业合规审计体系建设、企业合规管理考核与评价体系建设、企业合规宣传与培训体系建设、企业合规问责体系建设等方面。还有的根据企业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诸如投资风险、并购风险、融资风险、销售风险、市场风险、产品质量风险、技术风险、知识产权风险、劳动用工风险等数十种风险,将企业合规分为投资合规、并购合规、融资合规、销售合规、市场合规、产品质量合规、技术合规、知识产权合规、劳动用工合规等几十个方面。随着合规建设日益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问题,不少中小企业不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以确保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就中小企业的规模而言,与合规建设主要存在两个矛盾,一是中小企业的实力与较大的合规建设费用之间的矛盾,中小企业即使有决心进行合规建设,也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合规建设;二是复杂的合规建设与中小企业合规人员数量和能力之间的矛盾,即中小企业没有充足的人力进行合规建设和管理。
3.中小企业更需要行业协会的引领和指导
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资金实力弱,人员数量少,治理体系也往往不如大企业完备。很多中小企业甚至都没有专门的法务部门或者专业的法律顾问,更不要说让这些中小企业建立专业的合规部门了。这就需要有关行业协会组织在有关企业合规的思想宣传、企业合规建设指导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可喜的是,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于2022年5月23日发布了《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这一标准对中小企业的合规机构的设置和职责配置、合规风险识别体系、合规风险应对和持续改进体系、企业合规文化建设等进行了指引,为中小企业的合规建设指明了方向和路径。目前,在中小企业的合规需求与行业协会引领和指导之间存在沟通不足,即行业协会需要及时了解中小企业的合规需求,及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对中小企业进行引领和指导。
二、中小企业合规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笔者认为,我们应该厘清企业合规的概念和性质,明确企业合规的内容,为中小企业合规建设制定一个清晰、简明的路径。中小企业协会可以发挥自身优势。引导中小企业进行企业合规建设。
1.厘清企业合规的概念和性质
什么是合规?合规是英文“compliance”的中文翻译,意思是“顺从、遵从、服从”。“从有关企业合规管理的国际标准、指南以及我国国家标准、办法和指引的规定来看,合规是指符合、遵守、执行适用于企业的合规规范。”②“合规,是指为了使企业及其员工的行为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公司制度及商业伦理规定的合规义务和要求而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③“很显然,企业合规是企业对高管、员工和第三方等合作伙伴所展开的一种自我管理、自我防范和自我约束机制,属于企业内部治理的重要方式。”④从以上观点可以看出,学者们对于合规的概念和本质的认识不尽相同。
厘清企业合规的概念和本质是中小企业进行合规建设的首要前提,首先,我们要认清合规事务和法律事务的关系。陈瑞华认为:“企业合规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法律风险防范”,而是专门针对行政监管处罚风险、刑事法律风险以及国际组织制裁风险,所建立的自我监管、自我报告、自我预防和自我整改的公司治理体系。”⑤而郭青红却认为,企业合规管理和法务管理存在较强的趋同性,两者在管理架构和主要构成要素上日渐趋同。合规事务和法律事务过于复杂的区分标准,不利于中小企业清晰区分合规事务和法律事务,不利于中小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对此,笔者认为,可以对法律事务进行“升级和改造”,将企业法律事务加入合规事务的元素,使其升级、改造为企业合规事务。其次,需要区分企业合规和企业家合规。因为我国刑法规定了100多种单位犯罪,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员均进行处罚。因此,有人认为,企业建立合规机制,既可以预防企业法律风险,又可以使企业管理人员免责。其实这种观点并不准确。我国检察机关建立的“合规不起诉”制度,是考虑到“民营企业是我们市场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解决就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我们大多数民营企业还处在公司治理的初级阶段,企业生存发展和企业家命运紧密相连,逮捕一个企业家,垮掉了一个企业的现象屡见不鲜,改革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经营发展实际,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经营类犯罪的,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就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⑥这并没有突破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有关规定。企业合规预防的是企业风险,并不是企业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的个人风险。企业合规的意义恰恰在于,通过合规建设可以有效地将企业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与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的个人行为风险有效切割。
2.明确中小企业合规建设的目标和内容
“企业开展合规管理,是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打造现代一流企业的有效途径,依法合规管理能够让企业立足当前实际,适应外部形势变化,提升企业的治理能力和经营管理者的综合水平,对于企业抵御风险实现健康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⑦可以说,中小企业合规建设的目标就是提升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治理能力,最终目标是保障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对于中小企业合规建设的内容,要结合中小企业的特点,适应国家有关部门对合规建设的要求,确定一个具有可操作性、较为简明的内容。也就是说,要明确地告诉中小企业合规建设具体应该做什么工作,比如,应该设置什么部门,配备什么人员,应该制定什么样的合规制度。
3.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促进中小企业的合规建设
鉴于中小企业的特点,中小企业的合规意识相对较为淡薄,合规力量相对较为欠缺。因此,行业协会可以发挥引领作用,在合规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合规文化建设、合规运行机制建设、合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等方面对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培训。行业协会至少可以在以下四个方面发挥重要积极作用:1.对中小企业进行合规专业培训。行业协会可以组织精通合规业务的专业会员的力量,对有需求的会员企业进行专业化的知识培训;2.行业协会可以组织有专业能力的会员单位进行中小企业合规规范的编纂。根据我国发改委等七部委发布的《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将合规规范定义为法律法规、国际条约、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商业惯例、道德规范和企业依法制定的章程及规章制度等。行业协会可以组织对法律法规、国际条约、部门规章、行业准则、商业惯例、道德规范等合规规范进行编纂,以备企业查用;3.行业协会可以制定中小企业合规化的标准。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已经制定了《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4.行业协会可以根据行业类别,有针对性地引导中小企业会员开展合规化建设。相同行业、类别中小企业的合规建设标准和内容具有相似性,行业协会可以分门别类地组织会员企业进行合规化建设。这样能够发挥集约化的优势,节约会员企业的合规建设成本。
引用
[1] 姜先良:《企业合规与律师业务》,法律出版社2021年版。
[2] 郭青红:《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实务指南》(第2版),人民法院出版社2022年版,第10页。
[3] 姜先良:《企业合规与律师服务》,法律出版社2021年版,第29页。
[4] 陈瑞华:《论企业合规的性质》,载《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21年第1期。
[5] 陈瑞华:《论企业合规的性质》,载《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21年第1期。
[6] 参见叶小忠:《企业尽职合规免责的四种模式》。
[7] 卞传山:《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目标导向和方法导向》,载《江苏经济报》2020年5月13日。
作者简介
徐林豹律师
联系电话:18053128581 (微信同号)
徐林豹,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国家三级律师。徐林豹目前担任山东省政协机关法律顾问、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法律咨询专家委员,曾任山东交通学院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济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等社会职务。
徐律师曾长期在法院工作,在民商事诉讼及仲裁、公司治理、破产清算、投融资等业务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入职国曜所以来,先后代理了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舜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铁建山东京沪高速公路济乐有限公司等大型国有企业的多起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徐林豹律师,2002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法学硕士学位。主要研究公司法和合同法,并多篇论文发表。先后在本校及欧亚学院、西京学院等院校兼职教授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等课程。通过长期的研究和教学实践,打下了扎实的民商法理论基础。
从事律所工作以来,参与指导商事合同、保理业务、执行等多起重要诉讼及执行案件,在案件的事实和法律关系分析定性、制定诉讼策略、与各方沟通协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2年7月至2015年11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一庭工作,历任立案庭综合指导合议庭法官、立案庭再审审查合议庭法官、立案庭结合指导合议庭审判长、民事审判第一庭房地产和物业合议庭审判长等职务。在法院工作期间,审理了大量各种类型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在民商事诉讼及仲裁、破产清算、劳动用工制度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2015年12月,加盟国曜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