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曜言法语第16期|九民纪要学习系列之三:如何主张债务人股东出资加速到期?
Page Views: Published Date:2020.04.03
针对上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11月14日公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一锤定音,否定了出资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九民纪要》第6条明确规定,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同时规定了两种例外情形。
第一种例外情形
第二种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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