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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亚洲法律杂志】破产重组领域里的国曜品牌:专业、高效、优质——专访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程谟伟律师
Page Views:      Published Date:2020.02.26

破产重组业务一直是商事法律业务的重点领域之一。近年来,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在该领域发展迅猛,不断取得卓越成就。ALB China专访了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程谟伟律师,听他分享国曜在破产重组领域里的成功经验。


微信图片_20200319154451.jpg微信图片_20200319154451.jpg程谟伟 律师

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山东省政府法律专家库法律专家

电话:13706414762     

邮箱:13706414762@163.com


Q

ALB:近年来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破产重组业务发展迅速,受到业内瞩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国曜破产重组业务的律师团队。

程谟伟律师:目前中央推行产业升级、去产能等经济政策,要求处置“僵尸企业”让渡闲置资源,以此吸引新的投资,寻找经济增长点,必将导致有很大一批企业退出市场,正是在此大环境背景下,国曜所组建了专门负责破产重组业务的团队。团队由三名资深高级合伙人牵头,主办律师由二十几名不同资历的合伙人、律师组成,外加十几名实习律师、法律秘书等。破产重组业务市场的扩大也必然引来激烈的竞争,这对管理人团队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高效的团队,才能够做到同时协作办理多起案件,缩短案件的办理周期,在单位时间内办理更多的案件,服务更多的客户,从而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Q

ALB:在该执业领域你们是如何树立和打造“国曜品牌”的?

程律师:国曜致力于打造一支可提供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破产重组业务团队,因此对破产管理人团队来说,“管理”比“破产”重要,认识到管理的重要价值和作用是做好管理人团队建设的关键。国曜破产团队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是客户管理。破产管理人的客户是谁?是债务人企业?是债权人?我认为都不是。破产管理人真正的客户是法院,准确的说是破产案件主办法官和相关分管领导,因此管理人的工作习惯及服务意识要与人民法院的工作风格和模式相吻合,基本的要求是工作内容要书面化和程序化,有及时的工作简报及书面报告,个别情况下要制作专门的谈话笔录,做到工作过程中的判断有事实和法律的依据并形成书面的工作底稿。这对管理人团队的自我保护和满足客户需求都是十分必要的。
其次是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是办理破产案件的主体工作,也是实现良好客户体验的基础。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流程管理,流程管理主要包括工作流程及制度的制定和安排,人员的配备分工、工作执行的监督反馈等。流程管理就是日常工作的开展,工作流程的建立要确定一定的工作制度,比如档案材料的管理、日常开支的资金管理、内部会议和报告制度等,专人负责,由项目负责人监督实施。同时要注意工作流程的合理设计,避免重复工作,科学地将工作进行分解打包,合理分工,提高项目人员的工作热情。

第三是人才管理。人才管理是客户管理、项目管理实现优化的基础。我们致力于加快现有成员的内部培养,尤其是项目负责人在管理方面的培养,让他们作为团队的种子,配备一定人员后就可以主要负责案件项目。

同时,我们还在团队里积极营造持续学习的氛围,鼓励团队成员尽可能多地取得与破产项目工作有关的资质和证书,必要时招聘高学历或具有相关资质证书的专业人员,提高团队的硬性评级标准。

除此之外,我们还会建立更完善的分项目负责人制度,充分授权,建立项目奖金,进行业绩考核和激励。


Q

ALB:疫情防控期间,破产、重整案件有哪些特别的注意事项?

程律师:当前的疫情不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诸多民营企业也遭受了重创。在宏观经济本身下行压力增大及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许多民营企业陷入了困境。困境中的民营企业选择何种路径实现“突围”意义重大。破产重整及预重整制度为困境中的民营企业提供了有利其发展、再生、退出的公平合理的环境,具有促进困境企业再生的价值。启动并运用破产重整制度需明确启动主体、掌握如何实操运作,以使困境企业成功“突围”。我认为律师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 疫情防控期间,重整投资人招募、重整企业尽职调查等活动客观上受到一些限制,加剧了重整的不确定性。管理人应秉持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原则,加强与债权人、债务人、潜在投资人的联系沟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报请法院同意后适当放宽投资人招募和重整计划草案制定的期限,最大程度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2. 对已进入破产程序的生产经营防疫物资的债务人企业,无论是清算还是重整程序,应积极开展协调对接工作,第一时间恢复和维持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经营期间支付的职工工资、为维持正常经营发生的借款等,可依法认定为共益债务随时清偿,最大限度保障防疫物资的生产、供应。

3. 在制定重整计划过程中,应结合国家和地方政府已经出台的涉及缓交社会保险和部分税款、职工工资支付、贷款适当展期、税收减免、房租减免等系列企业减负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破产成本,提升债务人企业的重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