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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曜论坛|国曜2019年度第五期模拟法庭:房屋委托销售合同纠纷
Page Views:      Published Date:2019.09.10
9月6日,我所2019年第五期模拟法庭在国曜律师事务所二楼“开庭”。本期模拟法庭由金融与财富管理部承办,案例选自律师实际案例,案由为房屋委托销售合同纠纷。
模拟法庭由原资深法官担任审判长独任审判,书记员由实习律师宫皓明担任,原告代理律师由合伙人常现林、实习律师李博担任,被告代理律师由实习律师张钰洁、杨爱迪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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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况

2018年8月2日,原告义乌某房产经纪公司与被告浙江某建设公司签订《房产委托销售合同》一份,约定被告将名下的部分房产及地下车库以5600万元的价格委托给原告进行销售,销售期限2年,同时合同约定原告需以被告的名义对外销售、签订合同,并定期向被告汇报房产销售及资金回笼情况,由被告派员进行监管并协助原告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等。

2019年1月11日,被告向原告发出要求严格履行《房产委托销售合同》的函一份,称原告未按合同约定销售房屋、汇报售房情况及支付售房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要求原告及时纠正违约行为并按照约定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2019年5月21日,被告向原告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称因原告未按照约定严格履行合同要求解除委托销售合同。
原告以被告在合同期限内提前解除合同构成违约并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承担经济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告辩称原告未按照合同约定以被告名义售房违约在先,被告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解除合同符合《合同法》规定,不应赔偿经济损失。随后,原被告双方针对各自主张的事实向法庭提交了证据。

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合议庭归纳的争议焦点问题为:

第一,合同解除的原因是原告违约还是被告违约;

第二,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原告与被告紧紧围绕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的法庭辩论。


专家点评

庭后,原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资深法官及我所合伙人常现林律师对本次模拟法庭庭审效果和案件本身的情况进行了点评。首先肯定了本次模拟法庭中三位年轻实习律师的庭审表现,同时指出存在证据准备不充分、案情还原尚不明确等问题。旁听观看的律师们结合自身实际,对本次庭审中出现的问题及经验进行了现场交流,有解答,有讨论,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在实战中提升综合业务能力。


律师提示

签订合同行为是民商事活动非常普遍又非常关键的环节,合同的签订对于后续民商事活动的进行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如今的民商事活动中因为合同签订不严谨而导致纠纷产生的现象层出不穷。具体到本案中,双方争议焦点就在于何方违约的问题。合同未约定包销款的具体支付时间、未约定被告何时向原告派驻人员进行监管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未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等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严谨问题是本案争议产生的主要原因。

在签订合同的过程应当注意:
1、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涉及履行时间的应当约定明确的履行时间,尤其是价款的支付时间、供货时间、数量条款等;
2、用词明确,避免对合同条款出现多种理解或存在争议;
3、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并且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经济损失作出明确约定;
4、约定明确的仲裁委或管辖法院等。


国曜金融与财富管理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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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曜金融与财富管理部是由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多名资深专职律师共同组成的专注金融与财富管理的一支专业团队,是国曜所的重要业务部门之一。部门拥有金融、证券、信托、税务、保险、公司专家顾问律师,有为各大国有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服务的专业律师团队。部门内定期举办业务研讨会,专门针对该领域内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进行研讨;针对疑难复杂的案件进行合议、探讨;针对该领域内最新指导案件进行学习交流。


业务范围代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案件;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股份公司可转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的发行与上市;信托公司的设立、管理法律业务;基金信托、财产信托法律业务;受托经营、投资基金信托法律业务;公司理财、项目融资信托法律业务;为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保险产品开发、保险方案的设计、重大保险合同的审查、保险的咨询调查、保单质押、保险损失的理赔、保险争议的调解等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代理各类保险纠纷的仲裁或诉讼案件;为国内外企业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税务法律服务,业务涵盖财税培训、税务咨询、纳税筹划及特定税务事项等涉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