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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鼎恒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Page Views:      Published Date:2019.08.29

    昌乐人民法院于201810月11日作出(2018)鲁0725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昌乐鼎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恒公司)重整申请,并于2018年10月19日作出(2018)鲁0725破申1号决定书指定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争取重整成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昌乐鼎恒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公司情况

企业名称:昌乐鼎恒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康泰,认缴出资额600万,实缴出资额600万,持股60%;,李耀森,认缴出资额400万,实缴出资额400万,持股4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25670514326R

住所地:昌乐县孤山街159号5号楼

法定代表人:康泰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二)项目概况

鼎恒公司现有财产主要为其开发昌乐县“寿阳翠谷”项目。

1、项目名称及地址:2009年12月31日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潍发改投资[2009]1430号《潍坊市投资项目核准证明》,项目名称:寿阳翠谷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地址位于昌乐县大沂路以东、宝通街以北、民族文化村西南角。

2、项目概况:该项目建筑物用途为住宅,一期项目已开发占地面积37229.42㎡,土地使用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除7#、15#楼外)手续齐全。

3、项目一期建设规模根据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房开证乐建开字第201112009号、房开证乐建开字第2011120050号《山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项目建设名称为1#-15#住宅(其中1#-10#为洋房、11#-15#为别墅)、1#-4#车棚、会所,总建筑面积55176.31㎡。

4、项目规划容积率:容积率为1.0左右

二、投资人要求

1、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企业。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鼎恒公司经营规模实力,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建筑相关企业优先。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住宅房地产开发经验,有自主开发、销售过大型住宅及商业房地产项目经验者优先。

3投资人投资人实际控制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投资人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投资人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行为人等失信行为。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投资人不具备参与重整投资人资格。

4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承诺愿意依照本招募公告参与鼎恒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的遴选,愿意成为鼎恒公司的重整投资人,并按本招募公告和管理人要求签订投资协议。

5、本次投资总投资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52亿元

6、投资人应于2019年9月6日前向管理人指定账号户名 昌乐鼎恒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府东支行账号 3705 0167 8117 0000 0492汇入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贰仟万元),并至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金都商务大厦1105室郭律师0536-6221870了解项目情况并领取《投资协议》文本,提交相关资料。

7、投资人应当于2019年9月9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的不可撤销的总投资额报价说明、投资款支付时间点,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投资人资格。

三、投资人招募方案

(一)投资人需提交的材料

1投资人基本情况房地产开发项目业绩情况介绍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企业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

4、载明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5、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汇入20000000元保证金的相关凭证。

6、管理人要求投资人补充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投资人遴选和确定

管理人将根据投资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其他信息等择优确定最终投资人。

经管理人确定的最终投资人应当在接到管理人通知后三日内到管理人处签订《投资协议》并支付不少100000000元(大写:壹亿元整)的首笔投资款。

经管理人确定的最终投资人,如未按期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或未完全、适当履行《投资协议》及本公告要求的,保证金及投资款不予退

如各投资人拟支付的首笔投资款均小于100000000元(大写:壹亿元整),管理人可根据各投资人投资额报价说明、投资款支付时间点、及投资人综合实力确定最终投资人。

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各投资人进行磋商。

三、管理人申明

1、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寿阳翠谷项目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项目重整方案以管理人在《投资协议》中确定的投资方式、原则及要求等内容为准

2、寿阳翠谷项目停工,部分建筑、设备及配套设施或其他资产可能存在损坏及资料缺失的情况,投资人应自行勘察资产现状,充分考虑有关资产的风险。投资人进入后,如需对有关建筑、设备、配套设施或其他资产进行维修更换的,相应风险和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因项目开发时间较长,相关主管部门对部分项目规范、标准及要求可能有调整,在以后施工及综合验收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未被确定为投资人的,管理人无息退还保证金。

特此公告!

昌乐鼎恒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九年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