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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曜论坛|国曜证券与资本市场部开展置换抵质押物过程中风险防控专题研讨
Page Views:      Published Date:201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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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提供了新的抵质押物替换原抵质押物,但在解押原抵质押物前不能办理新抵质押物的抵质押登记,此时应如何做好风险防控?

6月27日,国曜证券与资本市场部召开部门案例研讨分析会,针对近期开展项目中遇到的置换抵质押物过程中风险防控问题进行了专题探讨。会上,大家结合自己办理案件的实际经验,各抒已见,集思广益,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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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押的前提条件:(1)签署新的抵质押合同;(2)就借款合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交叉违约条款,即抵质押人违反上述(1)项中的抵质押合同则视为债务人违反借款合同。

2、由于涉及新的抵质押人和抵质押物,应该审慎审核抵质押人提供的抵质押须取得的授权或批准文件,如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有严格规定,需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条件。


今年下半年,国曜律师事务所将通过疑难案例研讨、每周一讲、模拟法庭等业务活动,继续推进律所专业化发展,积极发挥党员律师及其他优秀律师的模范先锋作用,真正做到“以老带新”“以优促强”,进一步提升律所专业服务能力,打造专而精的业务化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