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香清露坠,柳动好风生。
6月21日,国曜所2019年度第四期模拟法庭活动在国曜律师楼二楼模拟法庭举行。本期模拟法庭活动由政府法律服务部承办,案例为政府法律服务部门实际案例,案由为政府信息公开,由我所管理合伙人孟倩律师独任审判,书记员为实习律师王敏。原告由我所合伙人石岳峰律师担任,原告代理人由我所合伙人李珊珊律师担任;实习律师牟笑伟、杨爱迪分别担任第一被告代理人、第二被告代理人。
案情简介
2018年6月23日,刘某向济南市某公安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表,申请公开于1994年审验、盖有济南市某公安局某某科公章的《济南市某规划局(简易建设工程申请表)》的档案材料,以及该单位在1994年作出该行政行为时的职权范围及相关法规。该表所涉房屋及附属建筑物于1999年经前户主过户至刘某,刘某为对该附属建筑物进行确权,遂向济南市某公安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某公安局在2018年7月5日对其作出了回复书,回复书当中对刘某申请公开的部分信息作出了公开,刘某对济南市某公安局的答复不服,向济南市某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济南市某人民政府经审查,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济南市某公安局的行政行为。
刘某对济南市某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向济南市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济南市某公安局于2018年7月5日作出的《关于刘某申请信息公开事宜的回复》,并相应撤销济南市某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被告济南市某公安局辩称,其已依法行使职权,程序正当,内容合法,已履行相应的公开职责与告知义务;被告济南市人民政府辩称,其作出该行政复议决定书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合议庭归纳争议焦点为:第一,被告济南市某公安局于2018年7月5日作出的《关于刘某申请信息公开事宜的回复》适用程序是否正确,事实依据是否清楚合法;第二,被告济南市某公安局作出该回复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否正确;第三,被告济南市某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程序是否合法。原告及二被告针对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的庭审辩论。
专家点评
庭后,我所管理合伙人孟倩律师,原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资深法官,合伙人李珊珊律师、石岳峰律师对本次模拟法庭庭审效果进行了点评,首先肯定了本次参与庭审的两位年轻实习律师的表现。两位年轻实习律师庭前准备充分,在质证辩论环节反应较快,庭审过程实战意味浓厚,充分展现了年轻律师的风貌。同时,指出了现阶段年轻律师普遍存在的问题。首先,对行政诉讼庭审流程较为陌生,对相关程序性事项存在盲点,此方面亟需加强;其次,在质证及辩论阶段,应围绕争议焦点,调整思路,重新梳理证据。需时刻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紧跟法官思路,若与前期准备思路存在偏差,庭审当中需尽快调整。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律师们对本案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针对疑问点及核心问题进行了现场交流,并结合办案实际,探讨行政诉讼多发问题。大家纷纷表示,现阶段律师业务大多集中于民商事及刑事方面,多数律师对行政案件较为陌生,对行政诉讼程序性事项及实体法规适用均存在误区。举办此次模拟法庭活动不仅锻炼年轻律师的实战技巧和诉讼水平,同时帮助各位律师通过“实战”完整了解熟悉行政诉讼的流程,强化国曜所律师综合业务能力。
国曜所持续举办模拟法庭系列活动,致力于锻炼青年律师庭审实战技巧、提升其诉讼能力,为青年律师提供良好平台,推动其快速成长,继而持续性为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国曜政府法律服务部简介
国曜政府法律服务部是由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多名资深专职律师共同组成的专注政府法律服务的一支专业团队,是国曜所的重要业务部门之一。
团队律师大多担任山东省人民政府、济南市人民政府、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以及其他各地市、县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或法律专家库成员,拥有丰富的日常政府法律顾问、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信息公开、信访事项、土地征收拆迁、听证等政府法律事务经验。目前团队服务的主要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济南市人民政府、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南海事局、山东省军区、济南市军区房地产管理局、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济南市历下区民政局、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济南市历下区审计局、山东省济南第五中学、济南市历下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济南历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国曜政府法律服务部致力于为政府机关单位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秉承匠人精神,深耕专业蓝海!
业务范围:政府法律顾问、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信息公开、信访事项、土地征收与拆迁、行政赔偿、听证等法律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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