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曜琴岛济南所合伙人张萌萌受邀为山东海洋控股有限公司开展新《公司法》专题法律培训,海洋控股公司本级及各权属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各部室员工参加培训。
新修订的《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订是自1993年《公司法》颁布以来,继2005年修订之后的最系统、最全面的修订。张萌萌律师围绕新《公司法》当下的热点问题,对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以及董事、监事、高管责任等相关条文,通过新旧法条对比,结合现实司法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与分析。培训内容既有法理的高度,又有实操的深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精准提示了新《公司法》实施后企业需要关注的实操要点,对员工充分理解和全面贯彻新《公司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本次培训全面阐释了新《公司法》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契合国有企业管理和发展的法律需求,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合法、合规发展。培训过程中大家积极交流,对于提出的疑问张萌萌律师也提供了专业性的法律建议,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个人简介
联系电话:13969163323(微信同号)
张萌萌律师,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山东大学法律硕士,济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重整业务委员会委员。专注于公司治理、并购与重组、破产重整与清算、民商事诉讼等业务,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先后为多家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提供诉讼执行及非诉法律服务,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张萌萌律师承办的某国有银行商事诉讼案件,涉及金额巨大、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争议焦点繁杂,最终成功实现全面改判,并通过执行程序实现全额回款,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张萌萌律师作为破产案件项目现场负责人,承办的山东颐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八家企业合并破产重整一案,带领团队创新性采用“重整投资人+托管经营”的方式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债权人利益,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了新的模式和有益探索,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破产审判十大经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