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推动构建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推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与济南市司法局共同出品《济南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在行动》特别节目。
近年来,济南市深入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并多次针对工业企业出台惠企政策。那么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政策有哪些?济南市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有什么奖励政策?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敏为您解答相关法律疑问。
Q:工业强市大背景下,来自政府部门的一揽子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正不断培育出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设备革新的充足信心。那么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方面有什么普惠性奖补政策?具体政策内容是什么呢?
2020年2月17日由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济南市统计局共同印发了《济南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该文件是关于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方面的普惠性奖补政策。
具体内容是指对上年度完工并纳入统计的工业投资项目,按照项目购置技术设备总额的10%,最高1000万元的财政奖补。
Q:这一政策的依据是什么?
这一政策的依据是为了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工业投资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济政字〔2019〕80号)而提出的“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政策”。
Q:那么该普惠性政策的申报条件是什么?什么性质的企业可以享受该项政策?
申报该普惠性政策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的工业投资项目须依法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济南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库(含技改投资项目统计库)或国防科工投资项目统计系统。
2、项目须并在上年度完工(以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和现场核实情况确定)。项目完工下年度新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库的企业,可于次年度申报。企业最迟入库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
3、项目实际投资额须在1000万元以上(含)(单纯购置设备类除外),其中技术装备购置金额(指不含关税和增值税的原值)不低于500万元,且单台装备价格(指不含关税和增值税的原值)不低于1万元。
4、每个独立法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享受该政策的企业必须是在济南市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Q:该政策的申请程序是什么?
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3月底前发布上年度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资金申报通知。企业根据申报通知向所在区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或通过济南市工业投资项目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当然,具体要求以申报通知为准。具体申报时间请大家关注市工信局官方网站。
Q:在申请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0份:
1、《济南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普惠性奖补资金申请表》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4、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报表(电脑屏幕截图)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表(电脑屏幕截图)
6、企业申报项目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及明细表(进口设备需提供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
7、以融资租赁形式购买的生产设备,企业需要提供融资租赁合同复印件及金融机构提供的按期付款凭证。
8、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决算报告
9、企业允诺税务部门提供本企业申报项目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数据等相关材料的函
10、企业出具信用承诺书,对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Q:据统计,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跃居全省第4位,提升5个位次。针对于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有什么奖励政策吗?
有,该政策是《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统计局关于2020年度工业企业“新增纳统”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为:2020年以来新纳入济南市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工业企业,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三年共给予60万元奖励,第一年给予30万元,第二年给予20万元,第三年给予10万元。
Q:那么该项政策的依据是什么?它的使用对象有哪些?
依据的是《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19)1号)
适用对象是2018年以来新纳入济南市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上规入库”工业企业。
Q:这项奖励有规定的申报时间吗?
有,截至到今年的2021年7月20日,逾期申报将不再受理。
Q:具体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1、通知下达。也就是区县工信部门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本地区所属企业,统一组织本辖区企业申报。
2、企业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行填报《工业企业“新增纳统”奖励申报表》、《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区县工信部门,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本着只跑一次的原则,后续奖励申报实行全程代办, 即由工信部门统一协调区县统计部门盖章确认。
3、区县审核。企业要如实填报申报资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相关单位申报资格立即被取消。企业信用状况良好,被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不得申报。
按照属地原则,各有关区县工信部门、统计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申报资料认真审核把关,初审合格后联合行文上报。区县工信部门认真填写《工业企业“新增纳统”奖励申报汇总表》,并将联合申报公文(一式 3 份)、企业奖励申报书面资料(一式 3 份)及相关资料电子扫描版报送市工信局。
李敏 律师
李敏,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以来代理过多起公司商事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诉讼业务,同时为多家企业提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专项法律服务。在代理案件及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给予当事人正确的法律引导,以专业负责的态度帮助每一位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