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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曜琴声 | 刑法分则罪名解析·重大责任事故罪(二)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立法沿革
Page Views:      Published Date:202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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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安全生产领域中的常见罪名,随着经济领域生产范围的扩大和生产方式的日益多样化,该罪的适用主体范围逐渐扩大,惩处力度不断增大,制度规范也日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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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首次立法

197971日,第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刑法》(198011日起施行),对重大责任事故罪作出规定:第一百一十四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述条款将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规定在同一条款,对其范围采取列举式规定立法,即主体限于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根据前述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之间没有或者二字,从字面理解二者不是并列关系,后者是对前者的进一步说明,单纯从条文解释,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是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必备要件。
1986324日,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法纪检察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2002225日废止),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结果要件进行扩大解释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

二、1997年《刑法》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修订

1997314日,第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修订《刑法》(1997101日起施行),规定如下:第一百三十四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997年《刑法》第134条几乎延续了1979年《刑法》第114条的内容,同时吸收了司法解释的有关内容,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结果要件明确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两个方面,二者具备其一即可。其中,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是指除重大伤亡事故以外的其他严重后果,包括重大经济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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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刑法修正案()》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修正

20066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六)》(2006629日起施行),将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分开规定,分别作为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述条款将该罪的主体范围改为在生产、作业中的界定性表述,由原来的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扩大到在生产、作业中的所有人员。

四、《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补充

202012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202131日起施行),增加危险作业罪:

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虽然重大责任事故罪是结果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前提。而现实生产经营中,刑法提前介入、惩治虽未发生严重后果,但具有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现实危险行为,极为必要。《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危险作业罪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入罪范围上严格限定条件,规定了结果犯之外的三类特殊行为;二是构成本罪不再要求产生实质性危害结果,属于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三类具体行为,且具有产生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时,则构成该罪。该条款将由于救援及时、纯属侥幸而避免严重后果发生,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形纳入刑事追责范围。

新增危险作业罪明确将安全生产领域的特定危险行为入刑,加大了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的刑事追责力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对企业合规经营提出了新要求,有助于减少、避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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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琳琳 律师

商事犯罪与刑事合规团队联系电话:18353688517(微信同号)

张琳琳,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多年检察院工作经验,参与办理大量涉众金融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电信诈骗犯罪等刑事案件;熟悉检察机关侦监、公诉、控告申诉以及出庭公诉等业务流程,办案经验丰富。

商事犯罪与刑事合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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