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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动态 | 国曜琴岛(济宁)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湘萍参加省妇联举办的“社会与法专家谈”融媒体直播普法宣传活动
Page Views:      Published Date:2021.08.02

2021年7月31日,省妇联在山东省广播电视台举办“幸福护航”大讲堂——社会与法专家谈融媒体直播普法活动,践行“学党史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宣传我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规政策体系建设成果,围绕妇女儿童维权和婚姻家庭建设焦点问题开展专家讲评,济宁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站长、国曜琴岛(济宁)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湘萍受邀参加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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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邀请我省立法专家、司法实践工作者、法学专家以及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家,围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暴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职场人生等方面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从法律解读、维权路径、社会心理成因等多个角度,分析解读,引导大家正确认识和科学处理婚姻家庭生活中的矛盾纠纷,推动形成情、理、法交融的婚姻家庭问题社会综合治理模式,让法治为群众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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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明敏、郓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晓航、山东省正家家庭教育研究院院长王力波、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主任闫信如等嘉宾做客直播间,就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建设和谐婚姻家庭等热点问题讲述专家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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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湘萍主任讲述了预防未成人遭性侵的问题。近几年,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相当严重,据全国检察机关统计, 2017、2018、2019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每年约5万件。对未成年人进行猥亵、性侵案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2013年10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2016年3月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2020年5月7日最高检、国家监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健委、团中央、全国妇联发布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2021年6月1日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均明确规定了强制报告制度,对于预防未成年人遭性侵,保护未成年人至关重要!构建由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体系,织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网, “零容忍”、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防止性侵未成年人的“灯下黑”现象,以“最严”追责实现对未成年人的“最强”保护。


作者|国曜琴岛(济宁)律师事务所

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