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国曜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事务部“每周一讲”2019年度第二期在国曜多媒体会议室开讲,本期讲座由本所合伙人高葳律师主讲。
高葳律师根据自己为各类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实践经验,对“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重要问题作了精细梳理,并将案例和法律结合在一起,用精美的PPT形式,就企业各方面的风险点及如何防控企业法律风险作了深入浅出的分析讲解。
高葳律师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对企业风险进行识别、预防和管控的方略和操作步骤:首先从宏观上将企业法律风险进行分类,即分为民事法律风险、刑事法律风险及行政法律风险;其次从企业内部将法律风险防控范围划分为三个板块,依次是企业合同法律风险、企业高管法律风险、企业对外窗口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最后,抽丝剥茧至企业法律风险最为核心的板块企业合同法律风险,数据统计,合同法律风险占企业所有风险的90%以上,同时又将合同风险划分为内部用工法律风险和外部商务合同法律风险。
针对本次讲座的重中之重——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防控,高葳律师将合同从审查合作方到合同履行完毕的全过程分解成五个不可分割的部分,并进行了逐一详解:一、合同订立前的法律风险预判;二、订立合同过程中的风险防控;三、履行合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四、合同解除的情形及风险规避;五、后合同义务带来的风险隐患。
最后,大家一起专题研讨了有关“追偿一人有限公司股东责任和追偿股东未出资额责任”的案例及相关规定。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讲座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大家跟着PPT所展现的框架和脉络,一起在法律规定、司法实践及企业发展的循环中思索、徜徉,在熟悉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过程中,讨论探索如何使企业最大限度地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最大空间保障顾问企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在讲授中思索,在分享中精进,讲座收到良好效果。感谢高葳律师对于本期“每周一讲”的精心准备与分享,期待下期精彩继续。
主讲人高葳律师简介 法学本科,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国曜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高葳律师严谨敬业、勤勉尽责、专业精进,具有坚韧不拔的专研精神和丰厚的理论与实践功底,秉承“依法说理,委托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办案原则,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精进品质博得了委托人的一致信任与赞扬。2018年山东省律师协会评选为“先进个人”。 现为:中国山东网、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煜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安实绿色开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得瑞实业有限公司、阳信得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信得瑞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煤炭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济南红天双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德朴电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等,包括媒体、房地产、高新技术企业等多行业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多次与媒体及北大公益讲座一起为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山东省监狱及山东省女子监狱服刑人员提供阳光帮教;曾被邀为山东电视台和济南电台的特邀嘉宾和嘉宾主持等。 主要业务专长:公司法律事务、股权纠纷诉讼、房地产领域、民商事诉讼与仲裁业务、婚姻家庭纠纷处理。 联系方式:18653165227 邮箱:anwen040517@163.com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64号国曜律师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