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我所人员的休闲文化生活、增强我所人员的各项身体素质,今年6月,我所购置了仰卧板、哑铃、沙袋、健身车、走步机、拉力器、蹬腿练习器、坐式二头肌训练器、多功能力量组合健身器等多项室内健身器材,正式建立了国曜健身房,向所有员工免费开放,以达到让每一个国曜人都能健康生活、快乐工作的目的。
试运行近1个月以来,每天前往健身房运动的人员络绎不绝。打打沙袋、骑骑单车、做做拉伸运动、哑铃操,各种健身器械都被充分利用起来。对于这项健康、有趣又富有人性化的福利,我所人员给出了一致好评。前来健身的多位律师都表示,律所领导真正考虑到了我所人员的切身利益,打造并免费开放健身房,让大家不用去律所以外的地方花钱健身,既节省了时间金钱,又能让我所的同仁们一起锻炼身体,这不但有利于于团队力量的凝聚,也能够缓解大家的紧张情绪和工作压力,大大提高所有人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
目前,我所健身房的利用率比较高,下班时间、节假日期间也有很多人员过来,足可见大家对这项新福利的欢迎。为促进大家科学健身,确保活动效果与安全,防止造成人员意外伤害,保障设备和器材的完好率、利用率,我所特制定了健身中心管理制度,望大家自觉遵循。
附件:
健身中心管理制度
一、健身中心属于健身活动场所,所有健身的人员,请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二 、健身中心是内部员工活动场所,一律谢绝外部人员进入,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员工子女、幼儿严禁进入健身中心,以防受到意外伤害,若有违反者责任自负。
三、进入健身房应注意着装,以运动服、运动鞋、旅游鞋、软底鞋为宜。禁止穿带钉皮鞋进入。
四、为科学健身,活动前需做热身运动,以免影响锻炼效果或运动受伤。活动中请勿与他人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五、爱护室内健身器材设施,按照说明书及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健身器材,结合自己不同体质科学使用器材。不得违规操作,不得随意玩弄拆解器材。如不清楚操作使用方法,请询问并在管理人员指导下使用,以免造成意外损伤。
六、使用中如发现器材故障,请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切勿自行处理操作,以免损坏设备,导致人身伤害。
七、禁止将健身器材拿到室外或任意挪动,改变室内器材位置,以免损坏或丢失器材。因个人原因造成器材损坏者,须照价赔偿。
八、健身房内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垃圾,保持室内良好卫生状况。
九、请自觉遵守健身中心管理秩序,互谅互让,健身器材音响音量不得开的过大,以免干扰正常工作秩序,做文明运动者,营造健身中心和谐良好的氛围。
十、健身结束后,需整理好器材,自觉放回原处,所有健身器材一律不予外借,最后离开者需关好门窗,随手关闭各类电源设备,节约能源。
十一、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13:00(此时间段内不可播放音乐、做剧烈运动打扰职工午休);下午16:30-17:30。
十二、健身中心的责任管理部门为行政人事部,管理员王梅苓,同时配备兼职管理员。
行政人事部
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