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青岛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第三届三次理事会议在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召开。青岛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理事、监事和秘书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我所合伙人苑庆明作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监事出席会议。
会议伊始
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章程(修订草案)》。
按照山东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在社会组织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通知》(鲁民函〔2021〕73号)要求,《青岛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章程(修订草案)》中增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确保基金会正确的管理方向和价值导向。
基金会理事长袁国丽介绍青岛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章程》修订情况。基金会秘书长臧雅倩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以来,市青基会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根据章程开展工作,筹资规模不断扩大,截至10月底,已通过社会化动员方式筹集善款830万余元。积极开展“我为青年办实事”活动,在16个省、市、自治区捐建希望小学20所,资助青岛市和陇南市困难家庭学生434名,在青岛市、菏泽市和日喀则市建设希望小屋342个,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取得新成效。
会议现场表决
青岛市青基会三届理事会理事和监事们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支持希望工程、参与希望工程、宣传希望工程,提升我市希望工程公益品牌的地位和影响力。
据了解,我市自1991年实施希望工程以来,截至2021年10月,已累计筹集资金1.8亿元,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建设希望小学462所,资助困难家庭学生4.2万余名,建校数量和质量位居全省首位,改善了农村地区的教学条件,为青少年成长成才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后,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理事、监事和秘书处同志调研参观了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我所执委会委员于华忠律师、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监事苑庆明律师详细介绍了国曜琴岛及律师同仁们在希望工程、青少年法治教育和保护、公益普法等方面的工作。同时表态,国曜琴岛将一如既往的支持、参与青基会工作和希望工程,为促进青少年发展工作贡献国曜琴岛力量!
会后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