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我所合伙人洪蜀亮律师受邀为青岛市金融局开展新法解读及实务讲座
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适应新法要求,进一步完善处非工作开展,2021年12月16日,青岛市金融监管局在海尔山庄开展了为期两日的专题培训活动,青岛市银保监局、青岛市委党校、上海财经大学、长城证券等领导与专家参会发表专题演讲。活动另外邀请了青岛银行、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上合管委、自贸区管委、军民融合管委、西海岸金融中心等单位代表。我所合伙人洪蜀亮律师受邀为其开展主题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条文解读及实务”的专题讲座。
讲座伊始
讲座伊始,洪蜀亮律师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制度渊源出发,讲述了我国从1986年首次提出“非法集资”概念,期间经历了1993年震惊中央的“长城机电非法集资案”,国务院在此后的20多年里出台一系列批复、通知、意见、计划等规范性文件,确立处非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直至2021年《条例》制度落地,这期间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对非法集资的处置,既有立法理念的变化,也有工作机制的不断改革和完善。
讲座进行中
洪蜀亮律师结合自身律师职业与刑事专业身份,对比分析非法集资案件的司法处置与行政处置方式的制度差异与工作衔接。针对与会政府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的实务需求,重点讲述了《条例》所新提出的政府预警平台建设;金融机构可疑资金监测机制建立;金管局非法集资案件调查工作、清退工作等;互联网机构以非银行支付机构的配合义务等内容。此外,结合《条例》对政府部门以及其他金融机构提出新任务,重点分析了金融局与其他各部门分工协作问题,以及处非部门在实务中所面临的集资参与人代理费、第三人善意取得、违法所得追赃等问题。最后,洪蜀亮律师总体概括《条例》立法精神、体系设置理念,重点强调了《条例》在当前中国经济形势下的维稳价值。
讲座现场
讲座获得参会领导的高度评价,会议结束后,洪蜀亮律师与金管部门及其他金融机构就除非问题做了进一步深入探讨,并就双方接下来的培训和交流工作达成初步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