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in Us Contact Us OA
EN
CN EN
喜讯 | 青岛所证券争端解决团队承办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获评青岛市中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Page Views:      Published Date:2022.06.18

喜讯 | 青岛所证券争端解决团队承办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获评青岛市中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2021年末,青岛全市法院服务保障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了青岛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我所证券争端解决团队张荔华、陈大林律师承办的“刘某等41名投资者诉东海洋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被评为青岛市中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截止2022年6月发稿之日,该案已累计促成230余名原告股民撤诉,已成功减损6700余万元,大幅降低了赔偿率(实际赔偿/诉请损失差额)。目前,系列案件仍在承办过程中,减损工作仍在继续开展。

 

该案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既依法平等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又维护了上市公司的正当权利,为金融市场健康发展贡献了绵薄的法治力量。

 

该案也是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典型案例。在示范案例庭审不利的局面下,证券争端解决团队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通过对我国法律制度、域外法律规制理论和证券专业知识的系统阐释、对个股和大盘走势的大数据比对分析测算,对待证事实详细调查和证据的充分举证论述,新的答辩意见尤其是“三日一价”的重新认定获得青岛中院和山东高院的采纳,示范裁判对“揭露日”作出重新认定。

 

证券争端解决团队此前办结的另一起青岛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也为上市公司成功减损1.2亿余元,累计综合赔付率仅约为26.4%,创业内新低。

 

国曜琴岛证券争端解决团队将一如既往地深入研究公司证券法,密切关注理论发展前沿,充分发挥综合律所的专业优势,秉持“行稳致远 追求卓越”的理念,依法维护上市公司的正当合法权利、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统筹社会公共利益,积极履行法律人职责,为优化营商环境、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和诚信基础,推动构建良好市场秩序继续发挥作用。

 

 

张荔华律师

个人简介

 

image.png张荔华,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国家四级律师。张律师目前担青岛市第十九届证券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律师、青岛市信访局、退伍军人事务局信访律师,曾获得优秀信访律师称号。

张律师对于证券及股权争议解决、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债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风险防控、涉上市公司等复杂股权代持争议纠纷解决进行过深入研究并具有极为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多年来服务多家本地及省内其他上市公司。

联系方式:13305326536(微信同号)

邮箱:zhanglihua@guoyaoqindao.com

陈大林律师

个人简介

 

image.png陈大林,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国家三级律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陈律师专注于证券纠纷及疑难案件争端解决:承办青岛中程(300208)、东方海洋(002086)系列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成功减损并妥善解决争议;代理某上市公司股权代持纠纷案,获得高院、最高院胜诉裁判;代理某索道索赔案,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再审胜诉裁判;代理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为客户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联系方式:13969895891(微信同号)

邮箱:chendalin@guoyaoqind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