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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在济南召开2017“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预培训会
Page Views:      Published Date:2017.07.31

7月12日,省律协2017“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预培训会在济南召开,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省律协党委书记迟丽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律协专职党委副书记张国龙主持。2016年、2017年24名志愿律师参加会议,座谈交流工作经验。会后,志愿律师统一赴京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7年度启动仪式。迟丽华副厅长、省律协苏波会长为志愿律师们送行。

会上,蔡婧、葛佃茵、袁天律师对2016年的志愿服务做了总结并介绍了相关工作经验及注意事项,李晶鑫代表2017“1+1”援助律师做表态发言。志愿律师们就援助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迟丽华副厅长充分肯定了我省“1+1”法律援助行动所取得的成绩,并对今后“1+1”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做好“1+1”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讲政治,讲纪律,讲奉献,既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又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自2009年实施以来,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精心组织和广大律师的热情参与下,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不仅为西部地区最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众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服务,也为受援地化解社会矛盾、服务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司法行政主抓的公益服务的一块闪亮招牌以及广大律师实现公益抱负、彰显公益情怀的重要平台。我省志愿律师,要继续传承好前几批志愿者的崇高精神和优良作风,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各司其职,切实做好“1+1”法律援助工作。志愿律师要在受援地当好“普法员”“宣传员”“服务员”,做好法治宣传教育、为政府依法行政保驾护航,助推当地经济建设,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在受援地要摆正位置,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多汇报、勤交流,虚心听取工作建议。要克服环境、语言等诸多困难,密切联系当地群众,了解当地民情,围绕当地工作大局开展援助工作。要在援助形式、援助内容等方面积极创新,力争我省“1+1”法律援助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主动同志愿律师以及受援地进行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志愿律师工作情况,对于遇到的工作问题,要帮助多想办法、多出主意,为志愿律师提供必要业务支援,做好工作上的保障。同时要充分发挥“娘家人”的作用,做好物质上的保障,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解除志愿律师的后顾之忧。在今后的评先树优、担任协会职务、学习培训、组织推荐等各项工作中,要对参加援助工作的优秀律师予以优先考虑。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工作,深入发掘、广泛宣传志愿服务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三是要以“1+1”精神为指引,推动我省律师公益工作。志愿律师在“1+1”行动中,奉献智慧,奉献爱心,展示了大爱真情,塑造了良好社会形象,希望大家回到原工作岗位后,要继续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积极参与我省公益工作,让公益之花在大美山东绚烂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