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改的工会法进一步完善工会职责定位和工作制度,聚焦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维护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利。
01
修改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已写入党章、宪法,是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以及工会工作的开展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和工会改革近年来取得一系列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需及时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同时,数字经济的发展使得劳动关系和职工队伍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把更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组织起来。
在这样的背景下,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
02
修改的主要内容
(1)
突出坚持党的领导
明确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应当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建立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
(2)落实党中央对工会改革的新要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利
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在第三条中增加第二款规定:工会适应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发展变化,维护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解决好他们在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组织建设、民主参与和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是促进平台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工会履行好维权服务基本职责的必然要求。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在本系列更新的五一劳动合规系列(五)《<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解读》中具体阐述。
(3)完善工会法和工会工作指导思想
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一道,确立为工会法和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
(4)完善工会基本职责
将工会的基本职责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扩展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同时,增加工会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以及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的规定。
(5)体现中央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新要求
增加规定: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产业工人骨干作用,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
(6)做好与相关法律的衔接
法律援助法规定,工会等群团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参照适用其相关规定。据此明确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7)扩大基层工会组织覆盖面
明确社会组织中的劳动者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将工会组织以及工会工作的覆盖面由“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扩展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
结语
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商事犯罪与合规团队在参与济南市历下区人社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监察、总工会调解及法律援助的过程中,认真解读新《工会法》规定,积极发挥律师调解作用,加快推进“和合劳动法律工作室”及“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建立,助力劳动争议案件诉源治理工作,用法治方式解决劳动者和企业诉求,实现“劳有所依,劳有所获,劳有所成,劳有所乐”。
作者简介
宫皓明律师
商业犯罪与企业合规团队
联系电话:17862961697(微信同号)
宫皓明,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执业以来承办了多起刑事、民商事、行政诉讼案件以及非诉事务,并长期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山东省产权交易中心、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济南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提供合规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劳动仲裁委员会及劳动监察部门的调解及法律援助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并结合自己的特长形成了独到的办案方式与技巧,对法律事务及案件有较强的分析、处理能力,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商业犯罪与企业合规团队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主体、商业模式呈现出多元化特点,新型业态也层出不穷。与此同时,自商业贿赂、劳工就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反垄断、政府采购、税务、贸易和关税等诸多方面的合规性挑战以及刑事法律风险,如影随形。因此,企业合规,已成为新形势下企业以及企业家的必然选择。国曜琴岛顺势而为,组建了一支在商业犯罪辩护、劳动合规、行政诉讼代理和企业治理方面办案经验丰富、专业优势突出、社会资源充足的合伙人领衔的商业犯罪与企业合规团队。
团队律师通过办理大量的由公安部、证监会等督办或交办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商业犯罪案件,担任银保监、自然资源与规划、市场监管等监管部门的法律顾问,常年为大中型国有、民营企业提供合规法律服务,深谙工程、自然资源、能源、机械、航空、食品、医药、服装等行业运作模式、行业监管重点及刑事法律风险,能够为企业、企业家及高净值人士提供刑事风险防范、涉刑内部调查与举报控告、刑事危机处理与刑民交叉争议解决的一体化法律服务。
团队律师入驻和合劳动法律工作室,参与劳动仲裁委员会及劳动监察部门的调解及法律援助服务,致力于总工会主持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护课题研究,具备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全链条精准法律服务和企业用工管理、劳动合规体系的构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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