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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曜琴岛所任管理人的山东嘉鼎祥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Page Views:      Published Date:202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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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我所任管理人的山东嘉鼎祥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惠民县人民法院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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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债权人会议由惠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主持,管理人团队刘志松律师依次宣读了《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财产状况调查报告》等报告,管理人工作人员周顺律师做了《核查债权的报告》《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报告》《破产财产管理方案》,详细介绍了管理人接管该公司后的具体工作开展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同时,就山东嘉鼎祥置业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债权人议事规则等议案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均获得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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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9月18日,惠民县人民法院指定我所担任该破产重整案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以来,严格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惠民县人民法院指导和监督下,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我所组织以高级合伙人董学风为负责人,岳庆、郭振川、周顺、刘志松、徐祥龙、王方志、陈文康、马莹丽、上官子艺、潘铮等十余名合伙人、专职律师、实习律师为主要成员的嘉鼎祥公司管理人团队,入驻该公司开展工作。管理人团队除协同惠民县人民法院发布破产重整受理公告、送达债权申报须知等工作外,还先后通过与该公司人员沟通、到相关机构查询、实地勘察等事无巨细的工作,对该公司的财产状况、债权债务情况、在册职工情况等进行调查并实施财产保管措施。同时,管理人团队还充分利用视频会议、网络核查等方式推进各项工作进程,最终高效完成了该公司财产保管、债权申报工作,为顺利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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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份,山东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惠民县大寺步行街改造项目进行开发建设,但因种种原因于2012年6月份停工。2013年6月山东嘉鼎祥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嘉鼎祥公司”)继续对惠民县大寺商业步行街改造项目进行开发建设,由于嘉鼎祥公司管理不善、投资分歧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于2017年6月份彻底停滞。项目停滞后,因为资金链断裂,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和借款,无法安置拆迁安置群众。该地产企业重整是否能够顺利推进,烂尾楼房是否能够成功续建交付房屋,拆迁群众是否能够得到妥善安置,受到了当地群众密切关注,是当地社会影响力较大的企业破产重整案件。纵观该重整案件,涉及购房者、施工方、职工、民间借贷等多类型债权人,债权人数多、金额巨大,各种利益交织。同时嘉鼎祥公司停滞多年,账目混乱,记账不规范,项目材料缺失,为债权核查、材料梳理以及资产的盘点、清点带来了极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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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工作中,管理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本着依法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认真履行管理人职责。在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各位债权人的相互配合下,努力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投资环境,吸引投资人尽快落实投资意向,助力企业通过重整程序焕发新的生机。